通知:第二届书香天津·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在线报名
点击量: 发布时间:2024-10-22 20:50:15

  

通知:第二届书香天津·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在线报名

  各位摄影爱好者,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,市新闻出版局将组织开展第二届书香天津·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,捕捉、记录和展现我市全民阅读活动开展的风貌和群众阅读风采,充分发挥优秀作品对于全民阅读的宣传引领作用,激发广大市民的读书学习热情,大力推动全民阅读,推进书香天津建设。

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全民阅读工作的部署要求,进一步细化落实《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》,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,在全市营造人人爱读书、家家飘书香的良好氛围,市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第二届书香天津 ·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,捕捉、记录和展现我市全民阅读活动开展的风貌和群众阅读风采,充分发挥优秀作品对于全民阅读的宣传引领作用,激发广大市民的读书学习热情,大力推动全民阅读,推进书香天津建设。

  重点展示我市全民阅读活动中的快乐阅读人物,图书馆阅读故事,校园阅读场景,城市书吧、阅读新空间、智慧书房阅读活动风采,农家书屋耕读生活,实体书店阅读分享活动,各类大讲堂阅读推广活动等精彩瞬间的摄影作品。

  作品申报人填写《第二届书香天津 · 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申报表》(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申报表),并将报送作品和申报表压缩文件,发送 至工作邮箱 :,邮件主题统一为:“ 书香天津摄影作品+ 单位或姓名 ”。

  (二)作品要紧扣 “ 建设书香天津,推动全民阅读 ” 主题, 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和弘扬 中 国优秀的阅读传统,体现“ 阅读之美 ”“ 人文之美 ”和“ 城市之美 ”。深入读书活动现场,深入城乡基层和广大读者之中,充分反映各区 、各单位 、各部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亮点和特色,全方位展现我市积极推进书香天津建设的做法和成效。

  (三)作品应以纪实抓拍为主,拍摄地点和对象不限,可以本市有代表性的建筑物或典型阅读场所为背景衬托,抓拍或抢拍读书、看报的场面,画面人物要形象生动、传神,感染力强。

  (四)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对申报作品具有完整的著作权,不得抄袭、剽窃,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,并在申报表中签署相关声明。涉及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申报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,主办方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
  (五)作者自行命名作品名称,按照要求,认真填报《第二届书香天津 · 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申报表》( 申报表 请登录 “书香天津”微信公众平台下载)。

  (六)每人报送摄影作品限 6 幅(组照算 1 幅,每组限 4 张),长边为 1200 像素。作品一旦获奖,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不小于 5M 的 JPG 格式电子文件。

  (七)报送的作品不得加入边框、文字、水印等修饰,不需装裱。后期加工仅限于剪裁和有限的色调、明暗调整,不接收电脑合成的作品。

  (八)征集所有作品均不退稿,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使用权,可以将其用于网站、展览、海报、画册制作和其他宣传品等有关公益形象宣传,不再另付稿酬。

  (九)所有投稿者均视为阅读并同意遵守征集作品相关规 则,主办方拥有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
  活动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,根据结果评出相应奖项。评审结果将在 “ 书香天津”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获奖作品。同时,活动线上接受大众投票(关注 “书香天津”微信公众号后进行投票),自动生成排行榜,评出作品最佳网络人气奖。

  本次摄影征集评选设立最佳网络人气奖若干名,设立团体 最佳组织单位奖,设立个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 奖。对获奖单位、个人颁发证书,通过各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展示。本次获奖作品将在 2025 年海河书香节和书香天津 ·读书 月活动期间进行宣传展览。